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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汽车消费券2024_济南购车补贴2024

tamoadmin 2024-05-18 人已围观

简介方法如下:工具/原料苹果13IOS12.5.5云闪付2.2.11、首先,手机打开APP,进入首页,点击政府消费券进入,如下图所示。2、然后,在汽车消费券界面,选择山东的一个城市进入,如下图所示。3、最后,在汽车消费券领取页面,点击立即领取即可,如下图所示。一、山东消费补贴最新规定如下:1、三类车可获得补贴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最新消息,表示购置新能源商用车(二手车除外)、购置燃油商用车(二

济南汽车消费券2024_济南购车补贴2024

方法如下:

工具/原料

苹果13

IOS12.5.5

云闪付2.2.1

1、首先,手机打开APP,进入首页,点击政府消费券进入,如下图所示。

2、然后,在汽车消费券界面,选择山东的一个城市进入,如下图所示。

3、最后,在汽车消费券领取页面,点击立即领取即可,如下图所示。

一、山东消费补贴最新规定如下:

1、三类车可获得补贴

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最新消息,表示购置新能源商用车(二手车除外)、购置燃油商用车(二手车除外)、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(二手车除外)的可获得消费券补贴。

2、必须是在本省内购买

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最新消息,表示无论是买什么类型的商用车,必须是在本省内购置,不然无法享受补贴。

二、2022山东购车优惠券使用所需资料:

购车个人消费者承诺书、身份证、消费者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和本人银行卡号(62开头、已绑定云闪付)、机动车行驶证、新购买商用汽车外观照片(号牌清晰可见);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(须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)。

商用汽车销售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汽车销售合同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(以回收证明编号时间为准,报废车主身份信息需和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)和机动车注销证明。

三、发放汽车消费券,具体政策如下:

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(二手车除外)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,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3000-6000元消费券;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(二手车除外)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,按照购车金额,每车发放2000-5000元消费券;对在省内报废旧车、购置新车(二手车除外)的个人消费者,在上述标准基础上,每辆车再增加1000元消费券。

四、购车补贴最新政策措施

(一)、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(二手车除外)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

1、购置20万元(含)以上的,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

2、购置10万元(含)至20万元(不含)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

3、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

(二)、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(二手车除外)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

1、购置20万元(含)以上的,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

2、购置10万元(含)至20万元(不含)的,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

3、购置10万元以下的,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

(三)、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(二手车除外)的,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

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

(四)、省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,对6月份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

1、对全省贡献率前三位的市,每市给予1000万元奖励

2、对其他实现正增长的市,每市给予500万元奖励。

(五)、本政策措施第一条至第三条消费券所需资金,省级财政承担50%,其余资金由各市承担

支持有条件的市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,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按一定比例配资让利,提高消费券“乘数效应”。

要加强汽车消费政策宣传,举办汽车展销、汽车下乡等活动,扩大汽车市场供给。

法律依据

《山东省商务厅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统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

一、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(二手车除外)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,购置20万元(含)以上的,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,购置10万元(含)至20万元(不含)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,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。(牵头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,各市人民政府)

二、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(二手车除外)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,购置20万元(含)以上的,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;购置10万元(含)至20万元(不含)的,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;购置10万元以下的,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。(牵头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,各市人民政府)

三、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(二手车除外)的,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,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。(牵头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,各市人民政府)

四、省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,对6月份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,且对全省贡献率前三位的市,每市给予1000万元奖励;对其他实现正增长的市,每市给予500万元奖励。各市奖励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。(牵头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统计局)

文章标签: # 消费 # 购置 # 万元